今年五一勞動節正好碰到星期日,不過,不是每家公司都有另外補假。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勞動節如果遇到勞工的例假日,就應該補假一天;即使是公司把勞動節挪移到其他上班日,讓勞工可以平時周休二日,但也必須事先跟勞方協商,否則還是違法。
五一勞動節碰上星期天,原本應該補假一天,知名日系化妝品公司資生堂卻自創罕見手法,化整為零將一天平均工作八小時,精算成大約五百分鐘,再平均分配到全年兩百五十個工作天,讓員工每天提早兩分鐘下班,規避補假一天。
對此,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勞動節如果遇到勞工的例假日,依法就應該補假一天,而週日通常就是勞工例假日,因此應該要另外補假。王如玄:『我們勞委會的立場非常清楚,原則上是應該放假的,如果不放假的話,除非雇主能夠提出他跟勞方有一些協議,講得非常清楚,他因為彈性工時的調整、挪移,週日不是他的例假日,才有可能不補假。』
有些公司會把勞動節等國定假日,挪移到原本應該上班的週六,讓勞工可比照公務人員周休二日,所以不再另外對勞動節補假。王如玄指出,依法國定假日均可挪移,但前提必須經由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如果沒有經過這項程序,就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員工仍可在 五月二日 不上班,或上班但要求雇主補加班費。王如玄:『問題的重點是,類似這樣的挪移都必須在每一年年初的時候,而且必須要跟勞方取得一定的協議,才有辦法做這樣的處理模式,不然原則上都是違反勞基法規定。』
對於資生堂規避補假的作法,王如玄說,已經請地方政府去了解,如果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一定會請地方政府開罰。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 2011/04/29 張德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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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節遇週日 勞工有條件補假
今年 五月一日 勞動節正好是星期日,不少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關切是否有補假事宜,市政府勞工局長高寶華昨天解釋,如果勞資雙方約定例假日為星期日、且兩週工時達八十四小時,就應補假一天;若兩週工時低於八十四小時,並已協商將勞動節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即無需補假。
半年內補休
高寶華補充,補假時機不一定非要隔天 五月二日 立即補假,事業單位可於半年內讓勞工進行補休。如果勞工朋友還是有疑問,可來電02-29603456分機6530至6531洽詢。
約定週日為例假日者
勞工局提出以下判斷原則供勞工朋友參考:
一、若星期日為勞雇雙方約定的例假日:
(一)事業單位所訂工作時間為法定工時兩週八十四小時制, 五月一日 適逢星期日,應補假一日。
(二)事業單位所訂工作時間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如兩週八十小時制,每日工時八時,週休二日), 五月一日 適逢星期日,若事先已約定將勞動節調到休息日(如星期六),則沒有補假問題,如無經過調移,仍應補假。
二、若事業單位採輪休制,星期日屬於一般工作日,不是勞雇雙方約定的例假日,則 五月一日 仍應休假,但沒有補假問題。若事業單位因營業因素,需要勞工於勞動節當日出勤者,則應再加發一日工資作為加班費。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1/04/23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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