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今年五月起上路,家中只要有三歲以下小孩者都可以申請,但勞保局最近發現不少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後,仍在公司上班。勞保局呼籲,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才可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被查獲請領育嬰留職停薪仍在工作,將取消給付;如有溢領,需退回津貼。
廿八歲的阿芬在某電子工廠擔任操作員、剛生完小孩,聽說今年五月開始有育嬰津貼可領,「六成薪可領六個月,不拿白不拿!」拿了申請書請工廠負責人蓋章後,填一填就交給當地勞保局辦事處。
勞保局承辦人員發現,阿芬的申請書「育嬰留職停薪」一欄確實有單位蓋章,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空白沒填。經向工廠負責人查證發現,工廠只是依阿芬要求蓋章,阿芬根本還在公司上班,不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申請條件。
勞保局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基本精神是讓親自撫育幼兒的父母經濟上無後顧之憂,申請勞工需有三歲以下子女、就保年資滿一年,還必須先向雇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再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上路後,開始傳出微型企業的勞工申請津貼後仍在公司,繼續上班領薪水,形同「領雙薪」。勞保局表示「的確有道德風險」,未來勞保局會不定期查核,如發現以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將按其領取的保險給付處以二倍罰鍰;若涉及刑責,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勞保局提醒,同時育有二名以上三歲以下子女,僅能先請領一名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超過六個月以上,始得再請領另一名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父母就保年資都達一年以上,且都符合請領條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必須錯開,不得同時請領。符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條件者需填寫申請書,請公司在申請書上的「育嬰留職停薪證明欄」蓋章,再檢附申請人與子女戶口名簿影本及申請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郵寄勞保局總局,或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申請。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2009/11/27 周書婕/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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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領雙薪 投機不可取
為了讓親自在家養育幼兒的父母,在留職停薪期間經濟上無後顧之憂,勞委會今年五月開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至今發現不少投機取巧的民眾想要「瞞天過海領雙薪」:申請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卻依然在公司工作。
勞保局表示,這種投機做法不僅違背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原本的美意,更可能涉及刑責,一經查獲,申請人和公司將一併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勞工如果現在是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而且就業保險年資滿一年,子女三歲前,向雇主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是以留職停薪當月起前六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算。開辦至今已有約兩萬五千人申請,女性占八成二。勞保局發現其中一百七十五件申請案例有問題,最嚴重的是在廣告公司當會計的小玉。
小玉今年六月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保局也發給了兩個月,但是公司在九月申報調高小玉的投保薪資,勞保局發現其中矛盾:既然已經請育嬰假留職停薪,為何還會調高薪資?經過訪查,公司表示小玉一直在公司工作,並沒有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也不知道她有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經勞保局查核,小玉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假實際上只有兩天,所以她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已不符合請領規定,勞保局除了將追回溢領的給付外,小玉和公司如果有詐欺或出具虛偽之證明等涉及刑責情事,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勞委會勞保局也提醒,民眾如同時養育兩名以上三歲以下子女,只能先請領一名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果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超過六個月,才可再請領另一名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果父母都符合育嬰津貼請領的條件,兩人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也必須錯開,不得同時請領津貼。
(資料來源:聯合報 2009/12/01 記者李承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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