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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氣不好,去年全國有24000多件勞資爭議案件,比前年暴增24。勞委會昨宣布啟動「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勞工如遇資遣、職災、勞保等爭議,與僱主打官司,個別勞工每審最高可獲政府補助6萬元、集體訴訟每審最高補助20萬元,但勞團批評未補助訴訟期間生活費,根本無法安心打官司。


 


申請失業給付暴增
  失業率攀升,上月失業給付申請人數衝破12萬人,是去年同期近5倍,勞資爭議件數也因景氣差屢創新高,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指出,很多勞工不諳法律或害怕訴訟費時而不願打官司,勞委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勞工遇勞資爭議時可向法扶各分會申請,律師將提供法律諮詢、訴訟代理等,政府預計一年花6000萬元補助2000人。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訴訟補助對勞資平等很有幫助,「但政府應做更多,像給訴訟期間生活補助、設立勞工法庭等。」遭僱主資遣的吳小姐也說,勞工在訴訟期間要出庭、無法找其他工作,給予生活補助會更有幫助。勞委會回應,正研擬修改《勞資爭議處理法》成立勞工權益基金,法案三讀通過就可提供勞工訴訟期間生活補助。
 


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
【補助事由】


n      資遣等契約終止爭議


n      僱主未給職災賠償


n      勞保未加保或薪資以多報少


n      工會幹部遭不當解僱


【補助金額】
個別勞工每審補助律師費最高6萬元,集體最高20萬元


【諮詢管道】


n      法扶基金會(0266328282


n      勞委會0800-211-459www.cla.gov.tw


資料來源:勞委會


 


(新聞來源:壹蘋果網路 20090303日 記者張勵德、陳嘉恩)



【相關報導】


勞委會擴大勞工訴訟扶助,確保勞工訴訟權益


  由受全球金融風暴影響,企業發生關廠歇業、無薪休假或其他影響勞工權益之爭議案件有大幅增加趨勢,為充分保障勞工權益,協助勞工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救濟,勞委會於31日起展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擴大現有勞工訴訟扶助機制,以有效確保勞工權益。


  勞委會所提出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凡勞工因下列情形之一,提起訴訟時,得申請勞委會之法律扶助:(一)勞動基準法終止勞動契約之爭議。(二)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未依法給予補償或賠償。(三)雇主未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以致勞工受到損失。(四)工會理、監事及會員代表、工會發起人或籌備人遭不當解僱,並經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立者。(五)因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致發生死亡或重傷之職業災害,經提起刑事訴訟者。


  本專案大幅擴大勞委會現有法律扶助範圍與對象,勞工法定權益受損進行訴訟時,勞委會將協助勞工委任律師,勞工除可免除選任律師的困難外,毋需先行給付律師費,對財力較為弱勢的勞工而言,應有極大助益。此外,勞委會並將提供勞工相關法律諮詢扶助。又為使勞工便於提出申請,以免舟車勞頓,勞委會將委託在全國各地皆有據點及專業律師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全國法扶專線服務電話為02-66328282,歡迎勞工多加利用,相關訊息並將刊登於勞委會網站http//www.cla.gov.tw


  本專案擴大勞工訴訟補助範圍及對象,受惠勞工預計每年可達2000位,較目前每年受補助勞工150位左右,將會有極大幅度增長,對於勞工循司法途徑取得權益救濟,相信有有非常重大之助益,更可達成保障勞工權益之目標。


 


(資料來源: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03/02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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