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問題愈來愈嚴重,勞工保險問題也跟著增加;不少勞工詢問,在勞退新制中,除了雇主要提撥6%,勞工自己也可以自提6%,但景氣太差,部分員工想停止自提或降低自提比率,勞委會表示,勞工可以改變自提比率,但一年以兩次為限。
失業問題嚴重,讓勞工更在意勞退的權益問題。勞委會勞保局也特別提出數項有關勞工保險的服務,有需要的勞工可申請辦理:
一、為讓「勞工有錢好過年」,勞保局每年都辦理勞工紓困貸款,今年的勞工紓困貸款從昨(15)日受理到12月31日止;貸款額度每人新台幣10萬元。貸款利率為年息2.935%。
二、失業者可請領6個月的失業給付。滿6個月失業給付後若找到工作並加保,加保一年後仍發生非自願離職,仍可以再次請領失業給付;而且領了失業給付,並不影響日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權益。
三、國民年金已入帳。勞保局已在11月25日及28日將國民年金保險的第一筆給付匯入請領人帳戶,發放件數達8427件;符合請領資格者別忘了去刷刷看存摺確認。
不過,近日失業、減薪問題多,有民眾投訴,先前選擇「勞退新制」,但現在「後悔」自提比率過高,是否可以不再自提?勞委會指出,這部分可以改變。
勞委會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規定,勞工自己可以提撥月工資6%以內的金額,到退休金帳戶中,且此一個人自願提繳部分,可以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勞工也可以隨時退出自願提繳或降低自提比率,但調整比率一年兩次限。不過勞委會說,勞退新制退休金的提繳作業是由企業代為處理,因此須請企業填寫勞工退休金停止提繳申報表,並載明停止提繳日期,之後就不會繼續從薪資扣款提繳。
不過,已提撥進入個人退休金帳戶的金額,並不能任意退還,只有在達到60歲請領條件時,才能夠請領。
(資料來源:台灣醒報 2008/12/16 記者江昭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