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給付一案到底 專人助你回職場
全球金融風暴衝擊台灣就業市場,勞保局最新統計,9月申請失業給付人數高達2萬9千人,比去年9月暴增8成6,創2003年來同期新高。為了怕民眾只領給付而不求職,明年起將推動「失業給付一案到底」政策,由同一就業服務員幫民眾推介工作或職訓,來協助失業民眾早日回到職場。
須附非自願離職證明
台灣實施失業給付制度已10年,勞工只要有投保就業保險(含在受僱者的勞保內),一旦遭資遣等非自願離職情況,失業後每月可領6成投保薪資的給付,最長半年。
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指出,失業給付是為了幫助遭資遣勞工度過難關,自行離職或留職停薪者並不屬於給付對象。許多來申請的民眾並未附上「非自願離職證明」,若民眾確實屬非自願離職,但公司無預警歇業或拒發證明時,可向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申訴,必要時由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代為發證明。
目前法令規定,失業者在離職前3年內,必須累積1年的就業保險年資,才能申請失業給付,一旦請領後,就業保險年資重新計算。勞保局指出,許多民眾誤以為請領失業給付會影響勞保年資或未來老年給付,「其實就業保險和勞保是獨立的保險,請領失業給付不會影響任何勞保權益。」
防止只領給付不求職
曾領失業給付的上班族李小姐說,領失業給付最麻煩之處,就是要每月回到就服站重新認定失業,還要檢附求職失敗紀錄。
勞委會則指出,失業給付應是要給有求職意願者申請,為了怕民眾只領給付而不求職,明年起將推動「失業給付一案到底」政策,由同一就業服務員幫民眾推介工作或職訓。
如何申請失業給付
(資料來源:勞委會)
n 申請資格
◎非自願離職
◎工作時有投保就業保險(一般受僱員工含在勞保內),且過去3年就業保險年資1年以上
n 給付計算:每月可領投保薪資6成,最長6個月
n 必備文件:
◎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
◎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申請人本人的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n 申請辦法:
◎申請人應檢附相關文件,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各地就服站)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和接受就業諮詢
◎14天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時,即完成失業認定,可核發1個月的失業給付
◎若繼續失業,則每月需親自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失業再認定
n 諮詢管道:www.bli.gov.tw,0800-078-777
資料來源:勞委會
(資料來源:壹蘋果網路 2008年11月09日 陳嘉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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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問題 領失業給付 無損勞保年資權益
Q :業者郭小姐問:由於經濟不景氣,僱主上月把我資遣,我想去申請失業給付,請問請領失業給付,是否會造成勞保年資的變動,相關權益是否會受到影響?我這次申請之後,之後若不幸再失業,還能再度申請失業給付嗎?
答:失業給付是由「就業保險」支付,雖然就業保險的保費是合併在勞保內計算,但2個保險的年資是不同的。
工作1年才能再領
也就是說,失業給付請領滿6個月後,雖然就業保險的年資會歸零重新計算,但勞保年資和權益完全不會減少。
依照《就業保險法》規定,失業勞工在近3年內,就業保險累積達1年的年資,就可以申請最長6個月的失業給付。
領滿後,需要再累積1年年資才能再請領3個月失業給付,若累積滿2年,則可再申請最長6個月的失業給付。
(資料來源:壹蘋果網路 2008年11月16日 記者陳嘉恩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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