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勞動節前夕,台灣有一群最底層弱勢的「廉價」外籍勞工,她們是新移民婦女,雖身為新台灣之子的母親、台灣的媳婦,一項調查卻發現,她們大多超時工作、沒有勞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也常面對同工不同酬等就業歧視。


 


雇主以口音為由 拒絕移民婦女求職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會今天公布「移民婦女勞動處境」問卷調查,訪談75位新移民女性勞工,發現移民婦女多半得外出工作貼補家用,卻面臨多項不公平對待。調查結果顯示,逾七成的移民婦女沒有勞工保險;68%超時工作領不到加班費,只有一成左右的移民婦女可領到符合勞基法規定的加班費。


  另外,許多雇主忽視法律規定,東南亞配偶不需要另外申請工作證,卻要求移民婦女提供工作證、身份證,甚至以口音為理由,拒絕移民婦女的求職


 


針對移民婦女設計特殊班表


  調查也指出,移民婦女多半從事餐飲業、家事清掃幫傭及小外包廠工作,有36%的移民婦女從事餐飲服務業、30%在工廠製造業部門工作,都是零碎的工作時段,甚至出現專門針對移民婦女的「下午3點到凌晨2點」特殊班表,更有四成左右的移民婦女月總收入低於基本工資17280元。


  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今天為這群婦女叫屈,該會常務監事楊金德表示,他的新移民太太求職屢遭拒絕,是因為老闆不知道可以聘請外籍配偶。來自泰國的「怡君」也說 ,嫁來台灣已經11年,和老公在同一個紡織廠工作,但紡織廠給她的待遇是上班才支薪,每天只400元,每月就算工作30天不休息才12000元,還得外扣伙食費480元,相對於其他外勞的月薪15840元,不扣膳宿費,外籍配偶面臨「同工卻不同酬」的差別待遇。


 


難做的毛衣都給「廉價」的她


  為了家計,怡君咬牙撐過一年,後來雖爭取到論件計酬,公司卻以此為由不為她辦理勞、健保。領班分件時則讓台灣勞工做簡單工作,怡君都分配到深色、難做、價錢差的毛衣,領班還藉口「年輕人眼力比較好」。怡君不禁感嘆,自己是「廉價」的外籍勞工,比外勞還不如。


  「珮綺」也來自泰國,嫁來台灣13年,早是徹底的台灣媳婦,她曾到自家附近的工廠求職,卻面臨難堪的對待,因為她還沒開口,老闆就問:「妳是不是外籍新娘?」她點頭稱是,老闆立即拒絕。轉身離開工廠,珮綺的眼淚不爭氣地在眼眶打轉。


 


渴望雇主們給個公平機會


  珮綺呼籲社會給外籍配偶一個機會,試試看她們的能力,若是能力不夠被淘汰,那沒話說,但不要因為「外籍」而拒絕她們,雖然她們講話有腔調,但勤奮認真的工作能力不該被否定。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呼籲勞委會、內政部移民署應加強宣導移民婦女勞動權益的規定,讓勞基法一體適用。該會未來將持續推動移民婦女勞動權益的維護,專線電話(0222809500、(077675462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2008/04/27 記者姜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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