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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景氣下,不少僱主為了節省成本,把腦筋動到員工身上。勞委會最新統計今年前三季全國勞資爭議突破一萬六千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一成五。近日還首度有僱主自創「自願假」,要求勞工周休二日不支薪爆爭議,勞工局表示僱主已違法,將派員追查。


 


違法行為
  台北縣的慶聲科技員工向《蘋果》投訴,指該公司要求員工每月放四點五到六天「自願假」,即原本依法應該給薪的周休例假部分不給薪,公司上周發同意書要求員工簽署。投訴員工說,全公司三十多人都已簽署,原本三萬元月薪將因此剩兩萬多元,他痛批:「我們工作又沒有少做,憑什麼隨便亂減薪?」


 


慶聲科技遭到投訴
  《蘋果》向慶聲查證及拍照後,慶聲科技昨緊急開會決定取消此措施,該公司主管陳小姐說:「公司成立二十多年來從未面臨如此困境,會與員工溝通,尋求合法方式解決。」北縣府勞工局表示慶聲作法違反周休例假應給薪的規定,將派員了解。
  信義房屋也有員工向《蘋果》投訴,指公司違反原先的獎金規則,沒有成交案件就領不到團體獎金。勞委會官員認為資方不應片面修改勞動契約,勞工可要求勞資爭議調解。信義房屋回應,團體獎金發放制度改變,已經過勞資協商通過合法實施。
  勞委會官員說,過去未見有企業把無薪假用在周休二日上。《勞基法》規定僱主每周至少要給勞工一天有薪休假,就算員工簽字,不給予休假薪資仍是違法行為。


 


可要求資遣費離職
  北縣勞工局說,近日有勞工反映「被公司要求留職停薪到農曆春節後」、「從月薪改為按時計薪」等案例,這些都會影響勞工收入,如資方未經勞工同意實施,勞工可主張僱主違反勞動契約、要求資遣費後離職。


 


勞工自保之道
【勞工權益】


n      任何勞動條件(如薪資、休假、上班時間等)變更都應經過勞資雙方協商


n      勞資私下協議也不能違反《勞基法》規定


【自保之道】


n      不要隨便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等文件


n      如遇爭議,應集體向地方政府勞工局申訴


【諮詢電話】
勞委會0800-211-459
※資料來源:勞委會、《蘋果》資料室


 


(新聞來源:壹蘋果網路 20081202日 陳嘉恩、張勵德、栗筱雯╱台北報導)



【相關報導】


無薪假 勞工可以說不


  雇主提出無薪休假要求時,勞工怎麼辦﹖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指出,法令上沒有所謂的「無薪假」,如果僱主強制勞工休無薪假,就算違反勞基第23條的規定。


  也就是說,無薪休假必須事先經過勞資雙方協商,勞工可以決定接受,也可以選擇不接受,但是,不接受者通常可能必須面對勞雇關係終止的問題,若真的遇上,勞工可以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08/12/04 記者羅欣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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