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個人的經濟條件不同,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等到符合請領老年給付的時候,才需要用錢,因此,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有「展延年金」和「減額年金」的設計,以彈性因應不同需求的人。
勞保年金制度為鼓勵民眾繼續工作、延後退休,設計有延後提領的「展延年金」,滿60歲符合請領資格後,每延後1年請領,即多發給付金額4%,延後越久領越多,最多延後5年,加發到20%。
勞委會勞保處處長石發基表示,展延年金的設計是考量到延後請領的人,以平均餘命計算,可以領取的年數減少,所以以每年多發4%的方式,給予補償,因此,明年勞保年金一開始實施,只要符合條件的人,都可以請領展延年金。
不過,石發基也提醒,並不是每個滿65歲的人,都可以領到最高加20%的展延年金,而是要配合年資一起計算。
例如,王先生明年初勞保年金實施時,已滿65歲,可是他在63歲時勞保年資才滿15年,也才符合請領年金資格,因此,縱然是65歲開始領,也只有2年的展延年資,可以多領8%。依此類推,必需在60歲時年資已達15年,且滿65歲時才請領,兩項條件兼具,才領得到最高加發的20%展延年金。
要請領展延年金的人,在展延期間是否繼續工作,對於領取年金多寡是有影響的,一個符合請領老年給付的人,如果在展延期間繼續工作,不但年資可以繼續累積,再加上展延1年多加4%,可說有雙重增額的效果。
但是如果展延期間,沒有繼續工作,則年資無法繼續增加,只有展延1年加4%效益,金額增加效果不如展延期間繼續工作的人。
另外,勞保年金中也有「減額年金」的設計,是供離開職場到符合退休請領年齡中間,有資金需求的人,可以申請提早領年金,每提前1年,就必須少拿4%的給付金額,依此類推,最高也是減少20%。
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王儷玲表示,勞保年金無論提領「展延年金」或「減額年金」,基本上都是領自己該得的那一份,在公平性上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如果提前領,每個月領的錢減少了,是不是夠用是一個問題,當事人必需仔細考量。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08/09/25 陳雪蓮/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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