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全球景氣寒冬,勞工朋友不只要防範失業問題,更要密切注意工作如果不保,該怎麼辦?今年十月開辦的「國民年金」與92年開辦「就業保險」就是失業勞工的兩大保障。
「就業保險」是勞工工作時就得投保,一旦非自願失業,可領失業給付;而「國民年金」則是幫助勞工失業後從勞保轉入國保,老了還可以領國民年金。只不過要提醒勞工朋友特別注意的是,現在5人以下小公司並未強制投保勞保,老闆如果不願為勞工加保勞保,那勞工也只能到職業工會自行加保。不過,「就業保險」部分,則是老闆不能迴避的責任,依法只要是「受僱勞工」,老闆就得為其申報「就業保險」,否則就是違法。勞保局表示,未來失業者因找到工作加入勞保,國民年金保也會自動退保,所以千萬不要誤信傳言而任意將證件交給所謂的代理人,以免遭到不肖分子的詐騙。
「就業保險」最直接影響的,就是失業後能否領「失業給付」。勞委會表示,「就業保險」也是一種「保險」,保障的是失業後的各種權益,包括「失業給付」、「提早就業津貼」、「職業訓練津貼」、「健保補助費」。
「失業給付」適用在勞工發生「非自願離職」時,也就是公司關廠歇業或是裁員,勞工只要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就可以依此向公立就服中心申請失業給付,每月給付金額是勞工離職前半年平均投保薪資的六成,例如如果投保薪資是3萬元,就可以領1萬8000元,至少在失業期間有一些微薄的收入,最長可以領半年。
至於「提早就業津貼」則是鼓勵失業者儘速重返職場,因此如果勞工只領了2個月的失業給付,就找到工作,則可以向勞保局申請4個月的「提早就業津貼」,金額是失業給付的一半。等於勞工如果提早上工,除了薪水外,政府還發給一份津貼。提供更多的保障。
(資料來源:全國廣播 2008/10/21 記者洪彩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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