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因為職業關係生病了,未來會更有保障。勞委會今(24)日宣布,將於428日工殤日前夕,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增進對職災勞工權益的保障。依勞保職業病種類表第8類第2項規定,增列「職業性癌症21項,及「肌腱腱鞘炎」、「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為職災保障項目。


  所謂職業性癌症,是指勞工所罹患的癌症,經專業證實是由所從事的職業所引起,包括接觸特定致癌物質及致癌製程的勞工罹患癌症,例如:皮膚癌、血癌、骨癌、肺癌、肝癌等等,正式納入職業性癌症,但須經專業評估確認勞工所罹患癌症,確為職業所引起的。新制將於428日前夕正式實施。


  所謂的肌腱腱鞘炎,則是好發長期從事手部重複操作的人員,例如電腦打字等等,如果因此而罹患「肌腱腱鞘炎」,也納入職業病;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是指因職災而導致身心理受創,納入職業病後,也讓勞工有更多的保障。


  有無納入職業病的差別,在於勞工就醫住院的補助不同。如果以職業病身分就醫住院,可以省下門診、葯品、住院等健保部分負擔費用,對勞工而言,看病的負擔減輕不少。


  另外,勞委會也修正「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提高職業病生活津貼、身心障礙生活津貼,以及退保後罹患職業病生活津貼的補助,輕度身心障礙者的津貼補助提高500元、中重度身心障礙者津貼補助提高1000元;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則不分障害狀態,自現行按障害程序發給的6000元、8000元、12000元,一律調整為按月發給12000元;看護補助由8000元調整為10000元。


  此外,勞委會也修正了「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保辦法」,修正重點是明確規定自願加保者,應於5年內辦理續保;勞工如依規定辦理續保,於原發生職災單位退保之日起5年,有再受僱從事工作加保後又離職退保者,仍可辦理續保。同時,也放寬職災勞工於續保期間,除住院診療外,也可以請領門診診療。


 


(資料來源:卡優新聞網 2008/04/24 記者方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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