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明年一月一日上路,不少民眾常將屬性完全不同的勞保年金與勞退新制混淆,兩者精神都是為了勞工老年時有更大保障,勞保年金的保費由政府、雇主及勞工共同負擔,勞退新制是由雇主按月提撥一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為勞工開設的專用帳戶,勞保年金及勞工退休金可同時領取。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說明,「勞工退休金」與「勞保年金」是不同的制度,勞工退休金是一種強制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的制度,分為新、舊制,舊制是依「勞動基準法」辦理,新制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勞保是一種社會保險,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得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保險給付,並無新、舊制,勞保年金是將以往一次給付方式,改為按月給付。


  勞工退休金新制是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的改制,與勞保無關,勞保被保險人的相關權益(例如投保年資併計、可以請領的老年給付等),並不會因為勞工選擇適用退休金新、舊制而受到任何影響。


  勞委會指出,勞退新制所依據的勞工退休金條例,是在2005年七月一日實施,主要是以「個人退休金專戶」為主,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的本國籍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的勞工退休金,儲存在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退休金累積帶著走,不因勞工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受影響,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


  勞保年金是讓目前一次領取的勞保老年給付,多增加按月領取方式,一次領取的勞保老年給付有上限限制,按月領取則是活得愈久、領得愈多,勞保費仍是雇主負擔百分之七十,勞工負擔百分之二十,政府負擔百分之十。


  勞工年滿六十歲就可請領退休金,提繳退休金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可請領月退休金,提繳退休金年資未滿十五年者,則請領一次退休金;勞保年金上路時,年滿六十歲就可請領,第十年起提高一歲,之後每兩年提高一歲,最終至六十五歲止。


 


(資料來源:中央社2008/10/10記者汪淑芬台北十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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